1、稱家畜的zui小載荷
電子稱分度值大于2kg(5磅)的秤不應用于稱小于500d的凈載荷。
2、人工總重量輸入鍵的使用
人工總重量輸入鍵只允許在以下情況使用:
(1)在與秤接口的銷售點系統上,當對某個稱
重項目賒帳時;
(3)當郵政秤或重量分選秤為過后才取的包裹出具提貨單時;
(4)當牲畜秤和車輛衡系統為糾正錯票而打印重量單時。
3、動態單軌稱重系統
當d值不同于e值時,商貿交易必須根據e值進行。
用來進行售前包裝的預包裝秤(及其它商用稱重裝置),如能滿足44號手冊中所有適當的規定,可以在商貿中使用是可以接受的。但這種裝置的使用者必須注意包裝上表明量的一些相關的法制要求。這些要求的意思是,按平均數算,包括大量、船運或交貨的單個特殊商品包裝的含量必須裝到至少標簽上標注的量。預包裝秤可能會多記(但在允差內),并且獲準商用,這是事實。但對包裝中裝的東西平均起來比標簽重量少這一點來說,該事實卻不是一個合法的理由。
第14年